威斯尼斯人wns579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5-02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研究生院下达的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威斯尼斯人wns579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进行全面考察。具体复试工作按专业组成9个复试小组,每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为组长。另安排记录员1人,记录员要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录音。记录员由青年教师或博士生担任,并提前领取复试材料。
二、录取原则、类别、注意事项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思政教师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属于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三)录取注意事项
2013年是我校调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构的初始之年,招生导师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应掌握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