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江梓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伦理之维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1-26
作者简介:李建华,哲学博士,威斯尼斯人wns579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伦理学基础理论、道德心理学、政治伦理学、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江梓豪,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当前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21年8月27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这是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性的一次次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秦汉时期逐渐形成,在中国近代得到了强化与发展。当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但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展,而且有利于形成新时代的民族文化,丰富民族理论,最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亟待多学科共创理论话语体系,亟需多维度的分析和多途径的发力,伦理就是其中之一。
一、共生、友爱与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伦理价值
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统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看作一种生活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之中的人民所共享的具有一致性与共识性的身份认同。这种意识,从哲学的维度看是一种律令(commandement),也是一种价值追求。它存在“内在与外在”两个源头,即莫兰所认为的“个体的内在源泉是精神上感到有一种义务,外在的源泉是文化、信仰、共同体规范”。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可从“内外”两方面协同发力:一是依靠外源性的制度规范起到刚性约束作用;二是通过内源性的道德感化起到柔性约束效果。伦理价值作为道德之源与制度之基,对人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正确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伦理价值,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先决条件。
(一)共生是共同体意识的前提性价值
人类文明中的共同体存在多种形式,但不同形式之下却存在某种共性。共生可以被认定为一种共同生存的状态,即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状态,又可被理解为一种伦理价值,其哲学基础是“各种关系对象的独立性及对其他主体的价值的认同”。从生存状况来看,中华民族包含了56个民族,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单独代表中华民族。“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将56个民族呈现的共生关系形象地描绘了出来。相互依存的共生状态意味着各民族之间增强信任,减少摩擦,增进感情,在此基础上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相互帮助、互相促进,提升中华民族内部的凝聚力。
共同发展是实现共生的另一关键。共同发展不仅强调“共同”价值,还隐含了“平等”价值。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一些客观因素产生阶段性的差异。一方面,阶段性差异与共同发展的价值存在背离;另一方面,阶段性差异可能会产生“不平等”的风险。因此,在注重共同发展的工作中,需要注意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复杂性与阶段性,“共同”与“平等”能够从价值层面引导相关问题的解决与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如何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平等价值,这需要对平等的形式进行细化与区分。平等包含了形式上的平等与结果上的平等。如果只强调形式平等,而不落实结果平等,不仅无助于实现价值平等,还有可能会削弱共同价值。
经济发展水平是评价结果平等的关键,经济数据直接对人的价值判断产生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但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相较而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如沿海经济发达板块,比如对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数据进行统计后可以发现,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2020年度的GDP占全国GDP总量的5.86%。经济发展有其固有逻辑,效率与均衡不易兼顾,发展受制于多种因素,但是平等价值要求经济从形式与结果两个维度进行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准确把握主要矛盾,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积极应对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在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考察的时候强调“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进入小康社会之后仍然需要做好区域化均衡发展,保障民族间机会平等,促进结果的相对平等,实现中华民族内部“和谐共生”。继续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保障好各族人民的发展利益是提升认同感、增加归属感的关键所在。发展中继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就必须以共生为基础。在差异中增进共识,在个性中寻求共性,在潜移默化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友爱是共同体意识的过程性价值
“在每一种共同体中,都有某种公正,也有某种友爱”,“因为友爱就在于共同”。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中,“友爱与公正”都是关于共同体生活的基本伦理要求,任何一种形式的共同体都被看作政治共同体的一部分,共同体的产生是因为某种利益得到了满足,因此“政治共同体最初设立与维系也是为了利益”,而实现共同利益的过程则被称为公正。友爱则是实现公正这一目标所需要的过程性价值。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友爱源自对中国人身份的一致性认同,友爱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支撑。友爱作为一种伦理精神,不同于制度与规范的刚性要求,而是体现出一种具有包容性、兼容性的伦理要求。友爱虽然在包容文化与生活习性之间具备差异性,但又具有一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共同体是由无数个体组成的,共同体(集体)大于个体,个体的利益受共同体(集体)所保护。中华民族共同体虽然由个体组成,但是共同体能够保障利益最大化。在满足共同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假设利益分配是公平的,那么个体利益才可能实现最大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整体性目标,而整体目标有利于保障民族利益,民族利益最大化也有利于个体利益最大化。费孝通把中华民族的特点概括为“多元一体”,中华民族虽然由多种民族组成,但是能够很好地融合成一个整体,友爱起了关键作用。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友爱也是共同体与个人以及不同个体之间的“润滑剂”。共同体利益、个人利益存在潜在矛盾与冲突的可能性,但是友爱作为一种共同体情感,有利于缓和矛盾、增进共识。维系共同体存续的情感是友爱,因为友爱的存在,人不会因为一己私利去做破坏共同体的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能拉近。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存续的准则是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包含了基础的知识性理解,比如了解不同民族的历史、地理、文化等,也包含了一种更高维度的认同,这是一种通过感性与理性认知所构建的更高层次的认同,它就是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基础性认同与高维度认同,共同组成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它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可见,民族认同是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要素,友爱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否健康的关键,更是实现民族和谐的关键。
(三)团结是共同体意识的存续性价值
中华民族的复兴离不开全国人民的团结协作,所谓“人心齐,泰山移”,国家的发展与富强,靠的是各族人民的团结协作,如何让各族人民“一条心”很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因此民族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实施,这样“一条心”才能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团结一心的有力保障,它能够树立起正确的奋斗观,能够正确理解共同体价值的重要性。只有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才能理顺共同体与个人、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也是民族团结的保证。
共同体的存续关键在于内部的团结。从中华民族的近代史看,当时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缺乏团结,没有高度的民族认同感与归属感,外部列强抓住了这个机会,大肆瓜分中华民族的民族利益,使得整个民族处于生存危机当中。解放战争中,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在中国共产党身边,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最终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化解了中华民族的生存危机。由此可见,团结与否直接关乎整个中华民族的战斗力。团结是一种结果,想要各族人民团结起来,需要强化人民对共同体的认同感。
当然,对共同体意识的认同与接受不是天生的,需要多种途径和方法去实现,其中教育应是有效的途径与方法之一。教育是团结各族人民的重要手段,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问题,事关地区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工作,既要突出知识教育,又要坚持文化认同教育。从基础教育的阶段开始,增强文化认同、政治认同,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需要广泛地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加大教师队伍的建设与教育资源的投入。对各民族青少年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知识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以及民族知识教育,是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举措。教育不仅使民族历史、民族语言文字、服饰、宗教信仰等知识得以传授,还能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与宗教观。团结各族人民,能够让中华民族共同体得到更好的发展,让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得到更好延续。教育有助于维持民族共同体内部的团结,少数民族教育能够增强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感,从而提高个人层面的民族意识。
总的说来,共同体存在的前提是实现共生,共同体延续的理想状态是和谐。共同体意识是一种共同体实现共生状态之后的集体意识,在共同体发展过程中,友爱则是实现公正这一目标所需要的过程性价值,团结则是关乎共同体存亡的存续性价值。友爱与团结是实现共同体核心状态的两大基石。
二、包容、互助与尊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伦理精神支撑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包容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含了重要的伦理价值,也需要伦理精神的支撑,而首先需要的是包容精神,因为中华民族的整体格局是多元一体。不同民族由于历史与文化等因素而存在诸多的差异,这些差异也是各民族的标识。在这种多元性存在的条件下,只有承认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并尊重不同民族自身的特点,更好地包容这些标识,而不是“一刀切”地消除差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铸牢。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宽厚与包容的伦理传统,特别强调对他人的尊重与宽容。社会性的整体生活证明:“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宽以待人,可以远离怨恨,并且“修恭逊、敬爱、辞让、除怨、无争,以相逆也,则不失于人矣。”(《管子·小称》)如果能够平等对待、彼此宽厚,就不会失去人气与人道。但是,如果“尝试多怨争利,相为不逊,则不得其身”(《管子·小称》),彼此争夺,互不忍让,大家都会自身难保。
包容精神之所以具有重要的伦理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与人的本性有关。人具有天然的自利倾向,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的禀赋。在霍布斯所述的“自然状态”中,“人在自然状态之中,既日日相战,如前章之所云矣;于斯时也,人人皆各尽其知,各竭所力,以卫其身,而防其敌。”自私自利是人生存下去的必需品,但是进入文明社会,利他主义就变成了另外一种必需品。包容从伦理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对“他者自利”的承认与尊重。当然自利与利他,应该从手段与目的去分析。当手段与目的相统一或者相矛盾时,所产生效果是不同的。如果手段与目标皆为自利,则能够被称为一种纯粹的自利,它更加贴近于人的生物本性;当手段与目的皆为利他,则是一种绝对理性的情况,绝对利他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绝对意义上的利他与利己是相互矛盾的。我们每个人都活在为我和为他的二向逻辑中,也就是说在我和在他之间,既是互补的又是敌对的。“成为主体,即是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结合起来。”法国思想家莫兰也认为,人实际上是一种利己与利他的矛盾体,极端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都是错误的,人成为主体就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二向逻辑(dialogique)与道家的“阴阳调和”有不谋而合之妙。
从逻辑上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一种包含人己两利的思想体系,尽管二者之间存在一个先后次序,但利他的成分要先于利己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所形成的“先人后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优秀传统文化。只有当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得到保障之后,各民族的利益才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实现。与此同时,需要特别尊重少数民族的利益。所以,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工作中,首先必须考虑的是如何正确处理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与各民族利益之间的关系,用开放与尊重的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互助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集合体,多元化的成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特征,不同于美国的民族共同体的“大熔炉”政策。从某种程度来说,美国的民族政策更像一种政治上的“妥协”,所谓的“民族熔炉”更似一种“异质化”的集合体,最鲜明的特质是各种族之间会形成以种族为符号的组织。民族的“异质化”是指组成共同体的成分之间泾渭分明,各族群之间相互独立存续。中华民族则不同,它建立在“我们”概念之下而相互认同。“我们”意识与“他者”意识之间看似差异不大,但是在民族文化认同中起关键作用,因为只有基于“我们如何在一起”,才会把“他者”作为“我们”的一部分。当“我们”作为一个整体,互助精神就会自然产生。
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文化结构定义为“差序结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即人与人之间以“关系”远近为依据组成了呈现出“环形结构”的社会人际关系网。这种结构充分显示,“我们”比“他者”之间关系的距离更近,关系的远近则意味着信任的差异。信任成为互助的基础,实为中华民族伦理文化的“基因”,也是现代社会中各民族共同体共同发展的基本伦理法则。信任能够更好地加快社会的运转,提高经济生产效率,增加社会和谐指数。互助是一种人类的本性。单个人或某一孤立群体面对大自然时是脆弱的,甚至是无力的。在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逐渐习得了互助的品质。互助意味着“抱团取暖”,在外界条件严苛的环境下,互助不仅是一种优良的品德,还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虽然人类的决定常常看似愚蠢,但如果你透过表面去深入研究,就会发现它们往往是深度理性的。”从生存的角度来说,“抱团取暖”能够明显增加存活率,生物的繁衍得到延续,自然会把相关的行为方式与习性遗传给后代,互助的基因便记录在人类的身上。
互助是形成共同体的预设前提,缺少了互助原则的共同体是一种不完备的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该从提升互助意识入手,互助能够增加共同体内部的“社会资本”,能够有助于各民族取长补短。中国当下面临着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还相对落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民族间的互助意味着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应该对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予以帮助,逐渐缩小差距、补足短板。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尊重
“共同体情感一直都会是责任(responsibility)和互助的源泉,而责任和互助本身是伦理的源泉。”共同体意识其实也是一种情感,是一种“共情”。巩固与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有效地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深厚的民族感情。从历史上看,让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用伦理律令进行规约,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方式。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都存在一种道德上的深层次的连结。正如“伦理是连结,连结是伦理”所述,这种连结是通过共同体律令与集体法则所维系的,人类的每一种组织形式概莫如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连结纽带就是友善,友善的姿态才能够赢得相互之间的尊重。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从组织制度与规范入手,同样需要从共同体的道德律令入手。德国哲学家滕尼斯认为,共同体与社会是一对“二元对立”的概念,共同体的基础是有机存在的一种关系结构,而社会则是一系列抽象的价值所维系的体系。从共同体发展的历史来看,最初的共同体是以“亲属关系”为纽带的血缘共同体,家庭是血缘共同体的核心要素。随着家庭关系的扩大,以“邻里关系”为纽带的地缘共同体应运而生,地域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是地缘共同体的核心要素。随着人类组织的扩大,精神共同体成为了更加复杂与庞大的结构,其核心纽带是友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一种充满友善的精神共同体。友善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现代社会呈现出“陌生人社会”的特征,各种共同体之间不是以某种天然的联系而缔结在一起的,而是要通过共同的价值目标联系在一起。友善不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联系不同民族共同体的价值纽带。友善可以促进中国各民族在追求共同善的过程中达成相互认同。在现代多元社会中,友善更是一种开放的道德姿态,它帮助人们在多元思想和文化中去找寻共同的价值追求,为共同善的实现而努力。在对共同善的追寻和实现过程中,各民族之间会建立稳固的伙伴关系。
因此,友善也是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不可或缺的价值观,因为友善传达的是各民族共同开展社会生活的意愿,传递的是一种民族平等的爱,它是各民族之间自愿构建的,消除了民族间的歧视和轻慢,促进了民族间的互助,真正地实现了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对于“同质化”所组成的中华民族大家庭而言,其共同信仰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内部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和丰富的友善精神。
三、责任与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伦理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民族之间虽有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不同,但又有诸多共同之处,需要相互依存、互相帮助,如同“兄弟”一般。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是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关系的正确认识,各民族之间是唇齿相依的,所面临的风险同样相似,惟有共担责任和共谋发展。责任是对维护共同体生活的承诺与行动,也是崇高的公共义务。德国哲学家尤纳斯认为,只有把责任上升为普遍化的伦理准则,才能有效回应现代高风险社会的伦理诉求。责任原则是解决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各类复杂性问题最适当的行为准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意味着各个民族都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需要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发展是一个哲学范畴,更是一个伦理范畴,虽然其基本的价值取向与进步、前进、理想、美好等相关,但是在不同的历史形态,有着不同的时代内涵,彰显着不同时期人的需求和本质力量。发展是新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途径。实现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是发展伦理的根本要求,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行动。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才能够增强综合国力,才能形成民族合力,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落后就会挨打”,因此只有不断发展,才能够保证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才能够让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是宣传口号,而是一条实践的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因此我们更应该脚踏实地地抓住历史的机遇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首要目标是“富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经济发展不能只追求经济发展的总量,同样也要注重发展的质量,要符合“五大发展理念”,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注重发展过程中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共同富裕”理念对于老百姓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钱袋子”,它背后是对分配制度正义的追求。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二者最显著的差异就在于制度化的分配方式,资本主义分配制度优先资本方进行利益分配,但是中国的分配制度却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实现共同富裕是奋斗的方向,但是经济发展与进步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先富与后富”的阶段性问题。对此,要从平衡性维度倡导“先富带动后富”,又从协调性维度实现再分配正义,还要从包容性维度让更多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要素参与进来。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内外部的稳定。内部稳定能够有助于更好地进行经济社会建设,能够让各族人民生活在幸福之中。外部稳定同样重要。当今世界和平是主旋律,但各国之间摩擦不断。对此,关键在于中国各民族的团结与稳定,只要中国内部能够实现“一条心”,那么,没有任何克服不了的困难,也没有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近些年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兴起,欧洲与美国的极端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正在抬头,种种迹象表明,民族问题可能会阻碍到各国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因此需要妥善解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有效方法。
(二)共担责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神圣使命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含一种责任伦理。发展的原动力是责任,只有铸牢责任意识,才能保障发展在既定的轨道中运行。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需要人民共同承担发展的历史使命。共担责任首先意味着各族人民要“一条心”地实现中华文化认同。只有高度的中华文化认同,才能够让各族人民产生更强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更能增进成员之间的信任,信任的增强又有助于资源的整合与工作的协调,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合力。
在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上,我们要特别注意到:第一,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是一种包含关系,中华文化包含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在文化的组成中,虽然汉族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存在不同,但是更重要的是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融合。中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离不开任何一种文化。第二,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与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并不矛盾。少数民族文化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与历史性,但它都属于中华文化,因此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认同就是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肯定就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肯定,二者之间相互依存并不冲突。中华文化是一种善于学习、乐于接受的文化,其优势在于求同存异、兼容并包。第三,共同责任还意味着要完善责任伦理。韦伯在《学术与政治》中提出了“遵循责任伦理的人,在某些情境里表现他的坚定信仰,可以解释为它乃是一贯运用责任伦理的规准”。责任伦理思想,强调的主要是“后果”,但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它所需求的一种责任伦理,更多的是一种召唤与使命意识,因为这一切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与协作。责任伦理要求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公民,要坚持把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摆在自身利益之前,当自身利益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出现矛盾时,要自觉将自身利益“退后”;责任伦理意味着全国各族人民要有一种敢为人先的奋斗精神,因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必然会充满挑战;责任伦理意味着全国各族人民要甘于奉献,伟大的事业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奋斗之人为了眼前利益而拼搏,而是不计较眼前得失,一心为目标而奉献。
(三)共谋发展又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共同发展、平衡发展、充分发展。
共同发展是我国民族制度正义的本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少数民族地区历史、地理、文化条件十分复杂,民族地区发展不均衡,因此差别化的区域政策非常重要。
平衡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针对民族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要通过转移支付手段这个政策工具来促进民族间经济的均衡发展。面对全球经济高度不确定,“一带一路”倡议以及“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应运而生,这也给民族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机会。特别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意味着扩大内需市场,扩大内需就会发现“新需求”,经济发展将从沿海朝内陆延伸,向少数民族地区延伸。继续深化民族区域改革是全面发展的源动力,不断完善与加强民族地区的发展能力,能够更好地促进民族地区的进步。
充分发展就是要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而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人。优秀的人才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能够更好地促进地区的发展。所以,人才是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关键,并且是实现充分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下大气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培养好少数民族人才,加大少数地区人才培养力度,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人才之基。发展民族区域经济还需要吸引更多的人才,让更多人才能够前往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只有从政治、经济、文化、人才等方面着力,才能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才能让他们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才能真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既是民族政治的逻辑,也是民族伦理的逻辑。
四、结语
中华民族拥有深厚的历史积淀,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政治要求,也是一种伦理诉求,内含了诸多伦理价值和伦理精神,这项工作具有时代意义与现实意义。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形成新时代的民族文化,丰富民族理论,创新发展党的民族政策,走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道路,最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伦理价值的社会源头发掘其坚实基础,更需要把这些伦理价值落实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去。展望未来,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为世界民族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