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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华 刘畅:人类文明新形态形成中的伦理变革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3-13

【摘 要】文明形态的伦理变革是其内在社会秩序变革与发展的集中体现,也是文明形态演化发展的显著标志。作为一种建构与维系社会秩序的价值形态,这种伦理变革既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揭示,呈现出对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全景式理解和把握,也顺应了人类生存状况改善与提升的时代诉求,标示出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内在理念与价值逻辑。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也是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价值性成果。这种新文明形态的伦理整合与挑战,意味着它不仅实现了对自身民族精神与价值体系的重铸与创新,而且昭示了未来人类文明发展的可能性进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伦理变革是深入民族内在特性之中的历史性实践,它在日常生活秩序、生态秩序、文化秩序、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等五个领域彰显出开放包容、和谐共生、守正创新、人民至上、共同富裕等独具中华民族价值特色的伦理精神。

关键词人类文明新形态;伦理变革;伦理标示;伦理整合;伦理精神

作者简介:李建华,哲学博士,威斯尼斯人wns579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和领域:伦理学基础理论、道德心理学、政治伦理学、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刘畅,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4年第1期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1]

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模式意味着整个社会生活、秩序规范、价值观念的变革与重铸,由此不可避免地孕育出一种全新的文明形态。这种新的文明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指导下,批判继承传统价值观念,与占有西方资本主义文明有益成果的深刻变革与创新。它在政治秩序、经济秩序、文化秩序、日常生活秩序、生态秩序等多个领域彰显出开放包容、和谐共生、守正创新、人民至上、共同富裕等独具中华民族价值特色的伦理精神。


一、 人类文明形态变化中的伦理

文明的孕育过程,就是其内在的伦理价值形态不断整合、发展直至走向成熟的过程,而文明社会的衰变,最主要的表征就是整个社会秩序的逐步失范、失灵,社会内部伦理观念体系的解构、价值信仰的崩塌。

(一) 人类文明形态的标准及伦理标示

人类文明形态的建构与其所反映的价值观念是一种系统性的生成过程,对文明形态的判定标准必然囊括了对社会“器物”与“精神—价值”这两个方面的考察。因此,人类文明形态的研究首先离不开对文明社会类型的研究。如英国著名史学家汤因比以文明社会类型作为历史研究单位来定义文明,将人类从古至今所出现的文明划分为二十一种类型[2](P37),这无疑是具有合理性意义的。而究其根本,社会形态的样式是复杂多变的,我们只有进一步深入到社会结构内部,即深入到个体生存状况的微观层面才有可能理解社会运作的价值逻辑,从而揭示出某一文明形态的内在独特性。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轴心时代”(Axial Age)文明说,他认为各轴心文明都以某种宗教—伦理观“为自己确立了最为崇高的目标”[3](P8),即对“人之存在”这一终极命题的不断思索为后续文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精神基础。这从一个侧面表明,人类的生存状况成为判定文明发展程度高低的价值标准,而一个社会中群体与群体、群体与个体以及个体间的伦理关系能够直接反映出其对“人之存在”这一终极命题思考的深度,诸如如何处理与社会中“弱势群体”、“他者”的关系,人是否活得有尊严、自由与幸福等。但人类生存状况的判定是否有其科学依据?这种生存状况与文明形态之间又有着怎样的联系?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从生产组织方式的演变,亦即通过人的存在方式揭示出了人类文明形态的发展的一般规律。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4](P52)这说明,我们可以通过人存在方式的演变将文明形态依次划分为三种类型:以人的依赖关系所建构的前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以物的依赖关系所建构的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所建构的未来共产主义文明形态。在前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这种伦理标识展现为一种原始的自然共同体,它带有神秘、朴实、未开化等自然蒙昧色彩。在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这种伦理标识转变为一种阶级间的冲突、对抗状态,它以社会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关系为标志。在未来共产主义文明形态中,这种伦理标识上升为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个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P422)。

一言以蔽之,马克思唯物史观对文明形态标准的划分,以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为文明形态演进的基础,超越了一般文明社会类型演化说,揭示出了人的存在方式与文明形态之间的内在关联,赋予了人类文明发展规律以科学的价值形态。按照马克思的设想,未来的共产主义文明将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伦理形态,它是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与“物的依赖关系”的一种“自由王国”,是人作为目的而非工具、手段的价值形态的最终实现与完成。“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6](P189)。

(二) 人类文明形态的演进及伦理变革

从文明形态的依次演进可以看出,人类文明形态的变化总是伴随着人的存在方式的变化,而人的存在方式又与社会主体间的伦理连接形式是密切相关的。这种存在方式背后往往涉及社会各领域中的一系列价值规范,正是这套行为规范为个体生活、交往方式提供了有效的实践指南。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伦理标示的前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主体间的伦理关系表现为一种人身依附关系,主体的价值性特征主要是服从、牺牲、克制、无畏等传统美德观念,强调的是主体对于共同体应尽的责任义务。在这种文明形态中,个体经常被视为共同体的所有财产,他在很大程度上离开共同体就无法生存,对群体的依赖性很强,个体往往以非主体性的存在方式受制于其生活的地域、宗族等血缘或地缘共同体。对于这一点,“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4](P6)。但由于生产能力与科技水平的限制,这种文明形态还主要停留于农耕、畜牧、狩猎等自然状态,主体间的关系还带有一种原生的“温情”色彩。

随着西方工业革命的爆发,资本主义的机器化大生产与社会化大分工逐渐改变了原有主体间的伦理关系。在以“物的依赖关系”为伦理标示的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主体间的伦理关系主要表现为一种“社会契约关系”,它是奠基于现代商品贸易之上的一种主体间关系,维护的是主体自身的权利,诸如平等、自由、功利、理性等价值原则。现代资本主义文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其基础,以金钱至上的资本逻辑为其价值准则,以内在的社会分裂与竞争对抗关系为其主要特征,这是一种“建立在劳动奴役制上的罪恶的文明”[7](P175)。

在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伦理标示的未来共产主义文明形态中,主体的存在方式超越了“人的依赖关系”与“物的依赖关系”,展现出独立与自由的个体化特征,主体间的伦理关系主要表现为相互成就的价值关系,它不仅是一种摆脱了内在对抗分裂性的新型文明形态,而且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8](P198)。不同于奠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之上资本主义文明,未来的共产主义文明是建立在生成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真正实现了人的主体性价值的文明。但值得注意的是,人的存在方式的变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的变革,没有经济、物质水平极大丰富的条件保障,个体化的价值规范就缺乏实现的有利土壤。

由此可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一方面需要建立在文明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又需要使人摆脱为资本所奴役的异化状态,还人以真正的独立与自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前中国所开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一种隶属于未来共产主义文明的新文明形态(雏形)。

(三) 文明形态与伦理形态变化的同步

从人与自然伦理形态的演变史来看,在前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相对和谐稳定的关系。在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人与自然的伦理形态演变为控制与征服的对抗形式。近代工业革命使得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人类认识、改造自然世界的能力不断增强。但资本的逻辑决定了社会的发展必然是建立在对自然永无止境的索取与破坏之上的。只有超越了现阶段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人与自然的伦理形态才能获得协调发展,这种伦理形态在本质上追求的是一种互利双赢的主体间性价值,而非资本“赢者通吃”的单一主体性逻辑。

从人与社会伦理形态的演变史来看,在前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人与社会的关系处于高度统一的状态。社会生存环境恶劣与生产力水平低下决定了个人缺乏维系自我生存的充要条件,他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寻求某一社会群体、组织来提供庇护,此时人与社会的典型伦理形态是作为一种血缘、宗教共同体出现的,它“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9](Pⅲ)。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文明形态中,人与社会的关系才有可能重回统一的状态,它是一种克服了纯粹主观自由与绝对同一性的相对统一状态。

从人与人伦理形态的演变史来看,在前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人与人的关系处于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古代社会人身依附关系的核心是经济利益依附,这主要体现在农耕社会中佃农依附于地主,底层民众依附于上层统治阶层等。在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中,人与人关系发展为了一种竞争对立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革,个体逐渐获得了一定的经济独立,但这种独立往往是建立在对他者利益的剥夺、占有之上的。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形态表现为一种阶级间的对抗形式,原始共同体中的互助、友爱、奉献精神让位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丛林法则”。在未来共产主义文明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将得以消除,而展现为一种和谐友爱关系。社会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决定了,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再是建立在牺牲他者利益之上的,每个人都有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力与机会,同时“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这个别人的存在,而且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10](P298),主体间是一种相互成就的伦理价值形态。


二、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伦理整合

伦理整合是人类文明形态变化的结果,现时又是人类文明新形态产生的重要前提之一。现阶段,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正在开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这种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文化、发展的集中展现,也是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价值性成果。中国之所以能够开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这得益于其在努力实现民族复兴的同时,能够对现代性本身进行扬弃与超越,并积极思考全人类未来的命运与出路问题。

人类文明新形态一方面是在现实的历史文化土壤之中被建构起来的,一方面又是在对西方现代性危机深刻反思基础上所开启的新文明形态。这意味着它在建构自身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将涉及两个方面的主题:一是传统伦理价值观的现代转化与传承;二是对现代化本身所产生的社会问题的思考与应对。正是带着对这两方面主题的百年探索与实践,中国共产党成功带领中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扎根于中华优秀文化的历史根基之中,吸收与总结西方现代化的有益经验,从而实现了对中华文明的继承与创新性发展。这种探索与实践意味着中国所开启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是现代化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它还要面临着继续现代化和复兴中华民族的历史重任。

中华文明有着悠久的历史,这种深厚的历史积淀不仅蕴含着丰富的实践智慧,而且反映出的一个民族的内在信仰与精神追求。中国传统伦理指的是中华民族在农耕文明时代,所探索与总结出的一套涵盖生存实践法则、社会价值规范与人生道德理想的文化价值体系,它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在精髓与价值内核,其中以儒家的仁爱中庸、墨家的兼爱非攻、道家的生态养生等优秀文化最具代表性。但也应当指出的是,中国传统伦理并不只是赋有道德教化的职能,抑或只是某种文化观念的集合,在其现实性基础之上,它首先而且必然是作为维系各种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存在的,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古代宗法社会中的伦理纲常名教。如果忽略了这一点,我们就无法清晰地认识中国传统伦理所赖以生根发芽的文明土壤,也就不能理解中国传统文明与中国当前正在开创的新文明形态之间的内在关联。如果说,我们由此领会到中国传统伦理所不得不面对的挑战是来自于当前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开创的一种新的文明类型,而这种新的文明类型必然呼唤一种新的伦理价值形态与之适应,那么,需要进一步理解和把握的是:与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求独立、富强与民主的历史性实践相对应的,中国传统伦理将如何重新认识自身,即如何在中国的历史性实践中不断转化并不断焕发生机的问题。

审视当下,这种传统伦理的价值转化始终是一个同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过程。如果不能很好地将传统伦理的价值理念融入中国的历史性实践之中,并由之开展出一系列具有实质性历史内容的伦理价值形态,那么它就会蜕变为一种空洞抽象甚或僵化的理论教条。正如梁漱溟所说,这种伦理原初作为个体至善的道德精神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当它一旦衍变为某种维系社会秩序的规范制度,“原初精神意义浸失,而落于机械化形式化,枯无趣味”[11](P271)。而这样的情形是我们很熟悉的:封建统治阶级通常借助纲常名教来奴役劳动人民,其根本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传统伦理不再只是教人成圣贤的道德理想,同时也成了方便食利阶层谋私与迫害个人权利的工具,它亦即不再具有道德批判、反思的革命精神。由之而来的结果同样是我们很熟悉的:中国传统伦理的蜕化不仅导致人心的麻木与愚钝,而且造就了“吃人”的封建礼教。

从这样的历史悲剧中总结经验教训,近代中国的有识之士迅速认识到了封建王朝的腐朽与没落,作为官方价值学说的传统纲常礼教也自然成了人们日常批判的对象。直至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再到后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一种具有科学变革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成为指导中国现代化实践的理论武器,它所揭示的是社会发展的运作规律,反映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最终是要实现人的解放。正是这种有关人的解放的科学,对于人类生存状况的哲学沉思与道德关怀为文明前进的方向提供了价值引领。当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现实相结合,并由此开创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它也必然为中国传统伦理与民族精神的现代化提供科学指导。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对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性实践来说,它所面临的现实任务依然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现代化的问题,另一个则是如何处理好现代化与传统伦理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不仅印刻在了中国革命的历史性进程中,而且也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的本质规定。

西方现代化进程最早始于17世纪的欧洲,它是以工业革命与社会化大生产作为经济基础,思想启蒙为价值引领的社会整体性变革。现代性作为西方现代化的核心、基础主要表现在一种个人本位的,宣扬主体性权利,强调自由与平等的伦理价值学说。这种伦理学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个人思想的觉醒,推动了社会风气的开化与进步,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但正如马克斯·韦伯认为,西方的现代化源于一种资本主义的理性精神,它信奉的是金钱至上、精于算计的价值观念[12](PP41-71)。

现代西方伦理是西方社会发展的思想价值观念的总括,它涵盖了社会规范、意识形态、制度体系、生活方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是维系现代西方社会秩序的价值内核。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之中,这一伦理价值体系正面临着内在解构与崩塌的风险。现代西方伦理的吊诡之处在于,一方面它丰富与拓展了人类文明发展的价值维度,另一方面却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走向了其价值的对立面。加拿大学者查尔斯·泰勒通过对西方现代性病症的剖析,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的隐忧:意义的丧失与道德褪色、工具理性导致的目的晦暗、自由的丧失[13](P12)。究其实质,这是由于资本主义文明片面发展现代性价值理念的结果,它使得个人本位原则滑向了纯粹的个体利益至上主义,工具理性则演变为技术社会唯一的评判标准。与之适应,在由这样的社会价值观念、制度体系所建构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个体自身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异化。这集中表现在现代西方社会以“资本”为价值中心的发展原则,正是受制于此种发展原则,现代西方文明造就了个体生活形态与实践方式的全方位异化,在这种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进程中,“人性的堕落与社会的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14](P4)。现代性在编织西方社会观念之网的同时,反映了西方文明内在的精神追求,但脱离对经济领域“资本逻辑”的彻底改造,与政治领域人的解放的诉求的彰显,现代西方伦理所塑造的平等、自由、博爱的生活范式注定只能是一种虚幻的价值“乌托邦”。

当前中国式现代化正在开启的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新文明形态,它是为对资本逻辑作为首要发展原则的否定,强调人的价值的实现才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不同于西方现代化以资本为中心的发展逻辑,这种资本的逻辑一旦侵入到了个体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的主体性地位就难免会遭到挑战,并沦为资本逐利的手段与工具,它导致了那种资本主义发展晚期出现的技术理性对个体生活世界的系统性宰制。正如英国学者齐格蒙特·鲍曼看到,这种社会的结构化力量将所有个体自发性的情感、行为都视为是对现代西方文明秩序的公然挑战[15](P55)。由是观之,西方现代化的发展正在步入启蒙理性的反面,西方后现代思潮正是在这种社会秩序僵化、人文精神失落的乱象中应运而生的产物。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只是重复西方现代化业已完成的历史发展轨迹,这一现代化道路依然走不出现有文明的发展困境。这样的观点是一种粗浅的论调:它只是停留于主观的臆断层面,但事实的本质绝非如此。如果只是拘泥于社会发展的表象,无法深入文明的内在价值维度以了解其本质性差异,没有看到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那么就会陷入西方中心主义与历史虚无主义的价值泥淖之中。


三、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伦理精神

人类文明新形态生成中的伦理变革正是在中华民族的具体化实践中逐步塑造出来的。它在日常生活秩序、生态秩序、文化秩序、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等五个领域彰显出开放包容、和谐共生、守正创新、人民至上、共同富裕等独具中华民族价值特色的伦理精神。

(一) 开放包容

在日常生活秩序领域,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展现出来的是一种开放包容的伦理精神。之所以说这种伦理精神是由中华民族的内在特性所塑造的,原因在于中华文明曾在汉、唐、宋等历史时期开创出文明盛世,不仅丰富了中华文化多元属性,而且也推进了中华文明的发展。这得益于在文明的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拥有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开放精神与学习心态。如果我们将这种盛世仅归因于封建君主的英明统治,而没有看到文明发展背后的现实土壤,即社会的经济基础、实践基础与个体的生存状况等,以及由此所反映出的民族性格、素质,也就是借由整个民族、社会风气与外来文化、新生事物之间所表征出来的关系样态,那么,就可能忽略文明发展的内在价值逻辑而停留于一种只对社会现实做片面化、形式化理解的肤浅认知。

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开启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是继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文明所取得的最新历史性成果,这种新的文明形态在社会发展、伦理变革上所反映出的正是一种开放包容的伦理精神,它是与固步自封、守旧自大等落后、反动伦理观相对立的进步、发展观。在国家层面,它遵循的是一种互学互鉴的发展策略,提倡的是文明间的积极对话、合作而非对抗,主张的是利益的双向共赢而非零和博弈。这意味着中华民族所由之开启的新文明形态致力于建构一种新型大国关系,它从根本上区别于近代西方所建构的威斯特伐利亚国际治理体系。在社会层面,它展现为一种对新生事物、多元文化开放、包容的社会风气,并最终重塑个体的日常生活实践与生活样态。进而言之,这种伦理精神反映在个人的生活样态之中,就是主体间的伦理连接行为:“与他人连接,与社区连接,与社会连接,直至与人类种属连接”[16](P47)。正是这种基于“个人—社会—国家—人类”的伦理连接为建构出一种团结与互助的伦理共同体提供了可能性。如果缺少这种开放包容的伦理精神,那么这种伦理的连接就有可能囿于单个或少数的小我,而无法最终形成一种基于生命价值维度的命运共同体。

(二) 和谐共生

在生态秩序领域,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展现出来的是一种和谐共生的伦理精神。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开启的是一种富有中国人文底蕴与时代特色的新文明形态:一方面,这种人文性质集中体现在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传统之中;另一方面,这种时代性印刻在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百年奋斗的历史实践之中。二者的有机结合,其结果是诞生了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它的价值旨归就是在满足人的需求基础之上坚持绿色发展。如果说,这种绿色发展模式作为现实化的实践原则,意味着和谐共生伦理精神的具象化展现,那么,它就不仅反映在这个国家、民族的历史性进程之中,而且也直接地渗透于社会、个体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即呈现为一种推崇健康、绿色的消费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流露出个体对于自然有着“寄情山水”的独特情感,即对自然的热爱、敬畏与尊重,它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文明发展史中实践智慧的结晶。这样的实践智慧——通过现实、生动的伦理情感而不是抽象、冰冷的理念——以一种现实化的实践方式具体展开,但它已经不是囿于现代性实践逻辑的价值框架,而是通过扬弃西方现代性本身展现出一种独具中国价值特色的社会发展理念,从而预示了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的可能性。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以资本为中心的生产方式,它是一种以破坏自然环境、不可持续的工业化发展模式,最终造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7]这就说明,中国的现代化不可能重蹈西方文明的覆辙,它所要构建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谐的人地关系将促成一种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生态文明共同体。这种发展可以被视为是对西方工业文明的超越与发展,它是在马克思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在吸收西方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融合了中国古代的生态伦理智慧的新发展模式。由是观之,中国所开创的人类文明新形态所秉持的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它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对西方现代化发展的反思与回应,从而丰富了人类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路径与价值内涵。西方的现代化所推崇的技术与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的发展,但这种发展的目的不是属人的发展,而只是遵循一种资本的价值逻辑,人、自然都被视为是满足这一资本增殖的手段。

(三) 守正创新

在文化秩序领域,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展现出来的是一种守正创新的伦理精神。当前中国正在经历着现代化发展的伟大变革,这种变革是人类历史上最独特而富有挑战性的实践与创新。我们之所以能够在社会变革的时代潮流中抓住机遇,进而复兴中华文明,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依靠的是对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等物质文明的发展,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在思想文化领域中,也就是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坚持守正创新的伦理精神。正是将守正创新的价值观念融入于指导社会实践的方法论的维度,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的建设才得以确立了其发展的根本方向,才具有了其内在生发的精神动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守正与创新是一个事物发展的两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遵循客观规律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的辩证统一,继承传统与推陈出新的辩证统一。其中,守正是创新的价值基础与前提,创新是守正的具体发展路径。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设过程中,守正就意味着我们所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思想,如果偏离了这个大前提,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会发失去先进思想文化所提供的价值引领与保障,从而误入歧途。创新说明了我们所讲的守正不是“刻舟求剑”式的因循守旧,而是在坚持守正作为基本实践原则的基础上,勇于创新、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自身发展的现代化新道路。

事实证明,正是秉持着守正创新的伦理精神,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与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能。这种思想动能,一方面来源于传统思想文化的现代性转换与创新性发展,另一方面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丰富了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发展。由是观之,守正创新的伦理精神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科学革命观的生动展现,而且也内在蕴含着中华民族恪守正道、求实创新的道德品质。虽然在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出现过守旧自大、循规蹈矩的消极发展期,阻碍了文明的进步,但这并不是中华文明发展的主旋律。如果我们从微观层面剖析中华民族的内在品格,就能直观地感受到求变、求新的价值追求与人生理想是深深印刻于这个民族的道德记忆与文化血脉之中,它不会因为文明短暂的停滞、倒退而被遮蔽。正是秉持着守正创新的价值理念,中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发展才能够从容应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局势,并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真正把握住时代发展的脉搏,从而引领未来世界文化发展的潮流。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守正创新作为指导中国现代化发展的总的方法论,所要构建的是一种新的文明形态,这种新的文明形态通过一种新的文化价值理念将自身区别于现今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从而指引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开创新的局面。

(四) 人民至上

在政治秩序领域,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展现出来的是一种人民至上的伦理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其中党百年奋斗的十条历史经验之一就有“人民至上”,它表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始终是围绕人民展开的,这种奋斗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党与人民是紧密相连的,可以说人民至上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本质特征。由是观之,这种本质特征集中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实践。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它所代表的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其阶级属性中我们能够得知,它的执政理念与宗旨必定是为人民服务。这种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宗旨就意味着它的一切工作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自觉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视为是自身奋斗的目标。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征程中可以看出,它所要实现的宏伟蓝图,无论是已经建成的小康社会,还是正开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路,最终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人民。换言之,无论是为人民谋幸福,还是为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初心与使命都是以人民为中心,当这种以人民中心的实践逻辑在脱贫攻坚、科学防疫的社会历史性实践中展开,它所体现正是一种人民至上的伦理精神。

人民至上的伦理精神在显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同时,也实现了对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创新性发展。具体来说,古代中国有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政治思想传统,其中以儒家文化推崇民本仁爱的王道政治最具代表性,它所要实现的是天下大同的政治理想。虽然这些思想在当初是为封建帝王将相所用,但其价值内核却突出了“民”在国家治理中的显著作用,体现出重视民生、尊重生命的政治伦理智慧。人民至上的伦理精神就是在剔除掉封建等级观念的基础上,恢复人民在政治上的主体性地位,确保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因此我们可以说,它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深刻践行,也是对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价值的现代化改造与发展。

(五) 共同富裕

在经济秩序领域,人类文明新形态所展现出来的是一种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如果说,中国的现代化发展遵循的是一种人本逻辑,而非西方现代化以资本为主导价值逻辑,那么,这种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原则就是要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内在矛盾,它在经济领域就必然体现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种发展观所秉持的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它不是代表少数人的公平正义,满足的不是少数人的利益发展,而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体现出的是一种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进而言之,“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8](P373)。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实践中可以看出,

无论是国家的顶层设计,还是具体的发展实践,诸如改革开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始终是不变的价值底色,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它在价值理想上契合于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科学论述,在伦理反思与批判中对应于现代资本主义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现实。因此,共同富裕的伦理诉求区别于现代西方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它要实现的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它要解决的是经济秩序中的不公平、不正义现象,调节经济发展效率与公平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实现做大经济蛋糕与分好蛋糕的有机统一。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社会现实相结合的是必然结果,体现出是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必然追求,即“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5](P200),同时,这种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也彰显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对小康、大同社会的理想追求。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当中,关于美好生活的理想描述最早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在《诗经》“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文字记载中,就表达了劳动人民对生活安定的向往,后来《礼记·礼运》中描述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则将公天下的大同社会看作一种比小康更高的社会理想形态。虽然这种注重民生、向往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流露出了一种朴实的道德人文关怀,但是由于缺乏物质基础与科学理论的指导,在封建社会仅仅是文人百姓的一厢情愿。只有到了近代,当马克思主义传进中国并与中国的社会历史相结合之后,传统文化中的道德人文关怀才有可能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正是在共同富裕的伦理精神所开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中关于美好生活的理想具备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它表明中国现代化正在开启的是一种新文明形态,这种新文明形态所要达到的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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