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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与国家建设:澳大利亚另类历史经验的再透视”讲座成功举办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6-28

本网讯(通讯员夏冰清)6月6日晚上,由武汉大学文明对话高等研究院主办的“环境治理与国家建设:澳大利亚另类历史经验的再透视”讲座在武汉大学历史学院315教研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系副主任费晟教授主讲,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文明对话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杜华副教授主持。来自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的多名学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费教授介绍了关于国家与环境治理关系的几种观点,一是经典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将国家的角色弱化,认为社会与市场力量的运作可以促成环境治理制度建设。二是专制主义理论,认为环境治理的需求促使了国家权力的扩张。而澳大利亚之所以特殊,是因其提供了关于国家与环境治理关系的第三种可能性,国家并不强势地介入环境治理,而是如人一般具有能动性,潜移默化地影响环境治理。

而后,费教授详细解释了为何澳大利亚的环境治理具有这种特殊性。首先,从自然地理来看,澳大利亚地理隔绝,提供了一个环境治理的实验室条件;地质古老,土壤不能多次耕种;气候变化急剧,火灾频发。

其次,澳大利亚作为一个流放犯殖民地,具有特殊的历史起点。与早期的北美殖民地社会不同,澳大利亚殖民地社会不仅建立在生物圈更简单另类的环境中,而且早期移民的主体是流放犯,因而建立了基于中央集权以及自上而下的清晰严格的权力/资源分配体系。这意味着国家权力主动干预环境治理的意识从殖民社会肇始就存在了。只不过在19世纪80年代之前这种干预主要限于环境改造和资源管理。

而随着澳大利亚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成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国家开始推动自然环境保护。在供水问题上:澳大利亚在19世纪80年代正式“确立了国家对所有水源供给拥有决定权”;在20世纪初,联邦便尝试运用当时最先进的技术进行人工降雨的实验;为了协调墨累河流域水资源的分配,在1914年联邦政府联合有关的三个州政府,签订墨累河水协定;在1926年澳大利亚成立了国家级科研机构联邦科学与工业组织(CSIRO),以期为联邦政府提供解决环境问题的技术手段;在1949年-1977年,澳大利亚耗时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完成了跨地区调水工程,将东部的水调至西部干旱地区引水灌溉和发电。

另一方面,国家也主动介入到关于火灾的社会争端中。在1939年维多利亚大火发生后,联邦便派出皇家委员会调研防范火灾的最好方法,是应该听取“燃烧派”的说法,定期清理和焚烧自然界可燃物、还是应该采用“禁火派”的说法,保证树下的清洁,更换树种。澳大利亚民众也认为国家应该在火灾问题上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要求其像美国一样,建立更多的消防站和直升机停机坪,防止火灾蔓延。

在讲座的最后,费教授建议硕士生和博士生打开视野,关于澳大利亚国家与环境治理的关系,不单体现在供水问题和火灾治理上,还体现在其他领域,例如:澳大利亚对海洋的认识与保护、澳大利亚控制物种入侵或生物管控的历史、澳大利亚的外交与桉树国际传播、极地环境的认识与国际治理,这些均可以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在提问环节,费教授就与会师生提出的关于澳大利亚与美国环境治理的不同点及其原因展开了细致的回应。费教授指出澳大利亚和美国虽均为联邦制国家,但二者不同的历史经验影响了民众对国家权力的认知,最终导致了在环境治理中不同样貌的国家角色。

最后,杜华副教授向费晟教授表示感谢,指出环境问题是当下我们面临的重要难题;国家是环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了解身处不同地理环境、拥有不同历史经验的国家如何解决环境问题,对于中国的环境治理也极具经验与价值。

据悉,本次讲座是武汉大学文明对话高等研究院2023年上半年“文明对话”系列讲座中的一讲。主讲人费晟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近现代世界环境史、大洋洲史,中山大学“逸仙优秀学者”,兼任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大洋洲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环境史组织联合会(ICEHO)常务理事,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出版专著《再造金山——华人移民与澳新殖民地生态变迁》,曾在《历史研究》、《世界历史》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

(编辑:邓莉萍   审稿:严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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