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职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28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职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武大人字[2001]5号)、《武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07]85号)精神,现将2015年职员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员职数的分配方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各级职员职数和学校职员聘用情况,我校职员实行按岗聘用,依工作业绩、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晋升的评聘制度。五、六级职员根据相关岗位空岗情况,由学校统一组织,择优晋升。七级及以下职员根据各单位实际在岗情况,按文件规定条件聘用。

、岗位评聘范围

(一)现任六级及以下职员;

(二)因工作需要调入、转入管理岗位尚未聘用职员的人员;

(三)新录用并从事管理工作的毕业生(含2015年经学校统一招聘入职非事业编制辅导员)。

三、岗位评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备相关知识、能力,并履行了规定的岗位职责;

2.近5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新入职定级未满5年的,聘用现职级以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五级职员申报条件

1.任六级职员5年及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或者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主持撰写学校或二级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4.在六级职员岗位聘期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同本职岗位相关研究成果5篇(部)及以上。

(三)六级职员申报条件

1.任七级职员4年及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3.在七级职员岗位聘期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同本职岗位相关研究成果3篇(部)及以上。

(四)七级及以下职员

1.现职级满3年及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3.在现职员职级岗位聘期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本职岗位相关研究成果(论文、专著等)2篇(部)。

(五)调入、转入管理岗位的人员,符合学校职员聘用资格和条件者,可以申报相应职员职级。

(六)对于符合学校职员聘用资格和条件的新录用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相应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聘为十级职员;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聘为九级职员;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聘为八级职员。

(七)新提任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内设机构主任、副主任等职务,试用期满套转相应职员职级的人员,本次也一起填表申报,但须符合相应职级的考核、学历、研究成果等条件要求。

(八)2014年1月及以后退休且符合五、六级职员职级评聘条件的人员,2015年1月及以后退休且符合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级。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或晋升高一级职员:

1.聘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者;

2.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解除者。

四、评聘组织

(一)学校成立职员评聘委员会,全面负责各级职员评聘工作。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负责职员评聘的日常工作。

(二)二级单位成立职员评审小组,由5—9人组成,设组长1 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二级单位职员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高级职员的资格审查、推荐及中、初级职员的评审工作。

五、申报材料

(—)高级职员申报材料

1.《武汉大学职员职级申报表》(原件1份)。

2.《武汉大学高级职员评审综合表》(原件1份)。

3.研究成果、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后退回本人)。

4.申报五级职员者主持起草的学校或二级单位规章制度的复印件及单位鉴定意见。

5.单位提交《五级职员单位推荐汇总表》、《六级职员单位推荐汇总表》(原件1份和电子版)。

(二)中、初级职员申报材料

1.《武汉大学职员职级申报表》(原件1份)。

2.单位提交《七级及以下职员聘用一览表》(原件1份和电子版)。

六、评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6年1月6日前,各单位布置评聘工作;

(二)2016年1月6-17日,个人填报申报材料;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材料;单位职员评审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其中高级职员推荐人数多于1人时,须进行排序;

(三)2016年1月18-20日,各单位向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职工管理办公室)报送评审、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

(四)2016年2月22-29日,学校职员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职员人选情况进行资格、条件、程序审查;

(五)2016年3月1-12日,学校召开高级职员评审会,通过名单公示后发文聘用。

七、有关说明

(一)各单位要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各单位报送材料,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全单位退回重审,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计算任职年限、年龄、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纪律处分期不计入任职年限;

(三)《武汉大学职员职级申报表》、《武汉大学高级职员评审综合表》、《五级职员单位推荐汇总表》、《六级职员单位推荐汇总表》、《七级及以下职员聘用一览表》请于校园网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四)因国家事业单位社保改革,学校职员评聘工作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和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一:高级职员申报材料

附件二:中、初级职员申报材料

武 汉 大 学

2015年12月21日

-> 附件下载

Baidu
sogou